让“裸官”不“裸”是给公众利益穿上了“保护衣”

2014-01-21 14:26:48     来源:     编辑:    

  让“裸官”不“裸”是给公众利益穿上了“保护衣”

  朱志

  何谓“裸官”?这一形象说法,在近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了更明确定义。该《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合理的界定、严格的约束,从源头上扎紧了管住裸官的篱笆。(1月20日 人民网)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列为改革内容,到此次《条例》的出台,不难发现,对于“裸官”这一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已经引起中央的着重注意。在笔者看来,让“裸官”远离被考察、重用,彰显的是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决心和信心。

  其实,“裸官”早已深深刺痛了公众的心。从庞家钰到周金伙,从杨湘洪到张曙光,无一不是“裸”得干净、“裸”得彻底。为官在任之时拼命贪、使劲捞,然后将家人与财产全部转移至海外,一旦有风吹草动就可以随时逃跑;即便届时难以逃脱法网,财物也已在海外,足够妻儿享受富足,如此“损失一人幸福全家”之事,太过于“划算”,于是乎对于原本只是“小贪”之人可以放手一搏,最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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