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民政局参与非法公墓经营 拒不整改(续)

2014-05-20 10:49:00     来源:消费日报     编辑:    

  生与死,永远绕不开的话题。生者所居之屋,价格不断上涨,而逝者所息之墓,价格亦接连上涨,而且乱象频出,让人直呼“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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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为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墓穴对外公开价格表

  消费日报网河南频道于2014年5月7日报道一篇标题为《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违规建设的运作玄机》的新闻稿件,主要内容为: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没有任何土地、规划手续,占地面积巨大,土地全部是以租代征,公墓经营许可证过期,并且存在大量的活人墓、超标墓、等一系列违规问题。

  2014年4月6日中央电视台七套《聚焦三农》栏目报道了一期标题为:《墓地乱象何时休》的节目,其中报道了郑州市高新区一家公益性公墓违法占用耕地,并且对外销售。

  2014年5月10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一期关于一家公墓违规占用耕地,土地以租代征,节目报道后,该市民政局立即前往该公墓查处,该公墓由国土部门审批19.9亩,实际违规多占了148亩,并且该公墓用地存在以租代征,墓地存在超标墓、豪华墓、超大家族墓。最后该市民政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坚决制止该陵园违法用地问题进一步扩大,拆除新建墓区,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了相关责任人。

  2014年5月14日上午,二七区民政局对本网的报道做出了以下回复:

消费日报网河南频道:

近日,贵网报道了“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违规建设的运作玄机”文章,针对这一报道,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违规建设的运作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违规开发公墓,占地面积的问题

据调查,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的利用三李村96亩沟壑地兴建的经营性公墓。对于记者反映的230亩土地,我们将根据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超出公墓许可证的部分责令其整改,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在批复之前,暂停墓穴销售。

二、关于公墓经营许可证过期问题

据调查,公墓经营许可证是每年年底进行年审,年初由河南省民政厅核发,进行逐级下发。4月14日郑州市民政局接到河南省民政厅的通知后将公墓经营许可证领回,再下发至二七区殡葬管理所,由该所发放至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新的公墓经营许可证编号:HN146,有效日期:2014年03月01日—2015年02月28日。

三、存在“活人墓”及“墓穴超标”问题

另所反映的“活人墓”问题,经调查,多为夫妻墓穴,即一方去世,另一方还健在的情况,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习惯和有关规定。关于超标墓穴问题,区民政局已责令其整改,要求恢复到规定标准用地面积。

此复

二七区民政局

2014年5月7日\

  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回复中明显回避了应该说明的问题:

  一: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没有任何规划和土地手续属于典型的违法公墓,怎么可以取得公墓经营许可证?发放公墓经营许可证事实上已经违法,既然是个非法项目就应该立即撤销公墓经营许可证,责令恢复原貌;

  二:违法资金情况没有说清,违法所得没有追缴、没收;

  三:对违法公墓没有明确作出处理时限及应有的措施;

  四:公墓经营许可证上面显示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主办单位为郑州市二七区殡葬管理所,民政部门作为公墓主管、监管的政府单位,怎么可以自己搞公墓经营?自己都违法乱纪,能指望这样的单位严格执法吗?;

  五:占用其它土地五十亩以上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回复中没有提到处理相关责任人,这么严重的事情难道不应该追责吗?

六:提到的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活人墓”多为夫妻墓穴,本网工作人员拍到的“活人墓”照片墓碑双方都没有显示生、卒日期,怎么是一方去世,一方还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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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经营许可证证明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为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开办及所有

  以上回复,很明显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在逃避舆论监督,敷衍应履行的职责,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应该规范、实施国家殡葬条例,监管合法化经营公墓服务社会,二七区民政局不但不去履行国家赋予的监管职责,而是参与公墓经营,从中谋取私利,对于时下公墓奇高的价格,有这样的民政局参与并保驾护航就不足为怪了。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政府单位搞经营,二七区民政局顶风违纪,希望相关纪检部门能够深查到底,看看这里面水有多深,都有哪些领导参与充当了保护伞。

  根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计算的公墓利润,本网工作人员也计算出了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利润惊人的一幕:不办理土地使用证,不缴纳土地使用金的情况下,墓地的经营价成本不会超过营业额的30%,按照每个墓穴1.2--2平方米,每亩土地可以建造300个墓穴,每个墓穴按较低的售价1.5万元计算,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占地230亩,可以建造69000个墓穴,售罄这些墓穴,总的营业额会达到将近十一亿元人民币,利润高达7个多亿元人民币,经营公墓产生的惊人利润,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应该早已心知肚明,否则怎么会顶风违纪,自己开办公墓。

  2014年4月24日,本网工作人员就与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雷芙蓉副局长取得联系,向其举报了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存在的各种问题,2014年5月7日消费日报网河南频道报道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违规建设墓地和一系列的问题后,至2014年5月13日,在长达20天时间里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一直没有给予积极回复查处及整改情况,二七区民政局在经过长时间的推诿、扯皮、踢皮球后,在面对各方压力无法逃避的情况下,给了一个避重就轻掩盖事实真相的回复,二七区民政局不应该就此事向社会公众做一个清晰的交代吗?

  另据了解,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所用土地都是私下和郑州市侯寨乡三李村村委签的协议,协议签的是四十年,租金每年42万元一年一交,中国人讲究逝者“入土为安”,逝者家属忍辱负重高价买块墓地,都希望拥有一个有合法手续,有保障的墓地,村委会一旦中断协议将土地收回,那么郑州市御泉森林陵园埋葬的逝者就要面临迁坟,逝者家属的权益谁来保障?

  河南省民政厅在得知二七区民政局非法经营御泉森林陵园后,领导高度重视,批转给郑州市民政局,要求查清事实真相并严肃处理,郑州市民政局对郑州市存在多起公墓乱象有着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新闻单位的连续报道,能否引起郑州市民政局的高度重视呢?对本系统参与非法公墓经营行为,能否一查到底整改到位呢?我们将拭目以待。

  关于此事件的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直到拆除违建公墓,恢复原貌,处理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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